2009年10月17日 星期六

花蓮警分局查獲KTV涉嫌脫衣陪酒


花蓮警分局查獲KTV涉嫌脫衣陪酒
將涉嫌陪酒的女子及負責人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辦
記者吳佳政/花蓮報導
花蓮警分局於日前接獲線報,位於花蓮市區的某家KTV店內,涉嫌以女子脫衣陪酒招攬客人,分局長郭中村獲知後非常重視這起風化案件,隨即指示分局一組及轄區豐川派出所全力展開探訪偵辦,終於在16日凌晨,將涉嫌陪酒的25歲女子及KTV店負責人,依刑法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辦。
分局長郭中村表示,為維護花蓮市區善良風俗及掃除少數不肖業者違法經營色情行為,花蓮警分局針對轄內理容院、護膚美容、KTV、卡拉OK店等,嚴加查察是否有變相經營色情,及要求各單位員警積極探訪取締。
就在員警如火如荼展開查緝的同時,郭分局長日前接獲轄區民眾反映,位於花蓮市火車站前的一家KTV店,竟涉嫌以女子脫衣陪酒吸引客人上門,郭分局長立即指示一組會同轄區豐川派出所展開取締,
警方經過多日的埋伏,於16日凌晨0時許,見時機成熟後,喬裝員警一擁而入展開查緝,當場在KTV包廂內,發現一名座檯女子脫得幾乎精光,陪酒客手舞足蹈跳的正HIGH,現場二女三男看到員警突然出現,嚇得來不及躲藏,警方完成現場蒐證後,遂將該名涉嫌脫衣陪酒的女子及曾姓負責人帶回派出所偵辦。
警方偵訊時,曾姓負責矢口否認僱用該女子從事脫衣陪酒,辯稱是女子個人行為,另該女子也僅坦承與客人以每二小時800元方式在店內坐檯陪酒,因心情不好及酒喝多了,才脫衣陪客人跳舞發洩情緒,但警方多日埋伏蒐證,認為二人說詞避重就輕,無法令人信服,全案仍依刑法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辦。
郭分局長也呼籲,為防止不法之色情案件在轄區發生,維護社會治安及善良風氣,請民眾支持警察取締不法,同時協助檢舉不法犯罪,警方也將持續規劃勤務,採取主動出擊,查緝取締色情工作,呼籲不肖業者,知所收斂,莫以身試法。
圖:位於花蓮市區的某家KTV店內,涉嫌以女子脫衣陪酒招攬客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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